11月14日,中国轻工业机械总公司南京轻工业机械厂顺利完成公司制改制,从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到新的《营业执照》,正式更名为“南京轻工业机械厂有限公司”。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69号)、中国建材集团《关于加快推进企业改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建材办发投资〔2017〕131号)及中国联合装备集团公司《关于启动中国联合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制改制的通知》(中联装投发〔2017〕62号)等相关指示精神, 2017年底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登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含中央金融、文化企业),全部改制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加快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
中国轻工业机械总公司南京轻工业机械厂于8月份制订公司制改制工作计划、改制方案,履行职工民主程序及内部决策程序。9月28日,凯盛集团、中国联合装备集团公司批准南京轻工业机械厂公司制改制方案。南京轻工业机械厂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为中国联合装备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原南京轻工业机械厂全部资产、业务、债权、债务等由改制后企业承继。
公司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效组织形式,是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必要条件。下一步公司将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改制,优化股权结构,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企业运营和管理机制。完善以分配制度为核心的各项激励机制,全力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的发展活力和动力。